第八十六章 拘留所(1/2)

汉阳城城西有个“拘留所”,可以容纳五千人,原本是个屠宰场,后来因为屠宰场搬迁,就改成了“拘留所”。

主要职能从汉阳县剥离,尽管县令还是能够管,但现在管的有限,主要是大理寺卿前来坐镇,刑名律令怎么也轮不到区区一个“芝麻官”来伸手。

前大理寺卿那也是大理寺卿啊。

武汉地区的州县主官,主要工作职能越来越专注行政效率,其余缉捕盗匪、立法判刑等等工作,逐步转移到了更加“专业”的人手中。

而全套流程的变化,地方上有反弹的声音也基本不大。主要是多方撑腰,除了州刺史、县令或者督府长史之流会不满,其余上至中央下至黎庶,都是支持的。

中央之所以支持,那是准备地方倒逼中央,琢磨着有朝一日等到李董嗝屁,好拿“武汉故事”当证据,分走某些权威的权力,底气也要大一些。

给武汉吹法螺的一系列人物,大多都是大理寺、刑部、御史大夫出身,大小清流都有,也不缺乏酷吏,总之,现实有需要,长期有愿景,更何况武汉还有张德这条江东土狗在那里恣意妄为。

“拘留所”原先的编制,是县衙的“班房”,一干白役、衙役、书办原先是“贱人”,主要收入全靠县令打赏还有压榨“嫌犯”家属。

但“拘留所”成立之后,它依然受汉阳县衙领导,但品级上不低,前大理寺卿专门在武汉诸州县搞了试点,地方版本的“大理寺”就诞生了。这些衙门一把手的品级,就是货真价实的“七品官”。

这个衙门,叫做“掌刑院”,设有院正,品级只比县令低半级,但也是七品。

又因为各县县尉现如今跟“警察卫”互相交叉,“掌刑院”之下增补“警察局”,由各县县令兼领局令,由“掌刑院”和县衙双重领导。

“拘留所”,就是从属于“警察局”,设有“拘留大使”。

相对复杂的编制,让旁地州县会觉得武汉“冗官”应该相当严重,实际上却不是这么一回事,武汉踩在两百万人口这条线上的时候,官僚团队是不得不扩充的。如果按照旧有体制,汉阳县县令在任上活不过三个月。

铁定过劳死猝死,业务量之大,比长安令洛阳令还要多得多。

实际上这也是武汉地区拆分编制时候,州县主官基本只有怨念却没有怨言的缘故。被分离一部分权力,自然是会有怨念。可要说让州县主官继续一把抓,他们大概是万万不愿意的。

就算养一票幕僚来分理事务,除非是几百年风流的世家子弟,否则根本养不起如此庞大的官僚团队。

而且是各个行业必须都能摆平问题的技术官僚团队。

最简单的,两百万人口,每天发生的治安事件,就足够他们喝一壶了。而地方法律法规的建设,不是靠看了两本《贞观律》就有用的,得有前大理寺卿这样专业的法律工作者,才能把律令法规建设的井井有条。

朝廷默许武汉这么干的原因,自然也有其本身的压力。

随着全国人口突破三千万,未来十年可能还要增加六百万,还有大量四夷人口的基数,光靠传统的体制,已经不能轻松料理诸多事务,必须要有改变。

而全国革新最快的地方,毫无疑问是武汉。

固然武汉会给人添堵,但既然某条土狗不愿意“问鼎之轻重”,那就闭着眼睛看它浪就是了。

于是乎,武汉多数新成立的衙门,大多数都有前来旁观的中央“新秀”,几乎各个部门都有前来“行走”的“实习生”。好些家伙跟脚深厚,还在国子监吹牛逼呢,家族就运作了他们前来武汉“观摩”,回去之后拿个缺额不成问题。

讲白了,此时来武汉,是一种“镀金”。

中国之外,也只有武汉是最不可思议之地。

这阵子武汉对一干青少年“大动干戈”,让不少京城来的“青年才俊”都有些惶惶然。颇有点“物伤其类”的感觉,毕竟,理论上来说,他们也是“青少年”。

城西“拘留所”像个天井,也像个土楼,中庭有个排水渠,此时是干的,但以前为屠宰场的时候,污水就是从这里排出去。

因此哪怕是干了,排水渠中的岩石板,还是能看到发黑的血渍,大约是当年渗透进去的。

“这是甚么个意思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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